聖經記載:「從此,耶穌才指示門徒,他必須上耶路撒冷去,受長老、祭司長、文士許多的苦,並且被殺,第三日復活。彼得就拉著他,勸他說:『主啊,萬不可如此!這事必不臨到你身上。』耶穌轉過來,對彼得說:『撒但,退我後邊去吧!你是絆我腳的;因為你不體貼神的意思,只體貼人的意思。』」(太16:21-23)以往看到這處章節時,我心裡總有困惑:彼得聽到主耶穌去耶路撒冷會被人處死,彼得因著愛主耶穌才攔阻不讓主耶穌去的!為什麼彼得的好心,卻被主耶穌定罪為是撒但呢?難道彼得說的話不是善意的嗎?帶著這個困惑我曾多次向主禱告尋求……
感謝主!後來我在一本書籍中找到了答案,書中說:「主耶穌要釘十字架的時候,彼得說什麼?(『主啊,萬不可如此!這事必不臨到你身上。』(太16:22))『這事必不臨到你身上』這是什麼?這是真實的信嗎?(不是。)這叫什麼?(好心。)人的好心。……神把人的好心,神把人的信念,神把人認為好的、不合神心意的東西看成什麼?神說:『撒但,退我後邊去吧!』(看成撒但。)哎,是撒但!……神的這句話是一句什麼性質的話?一方面是揭露,一方面是定罪,還有一方面呢?審判!對不對?是不是審判?(是。)那彼得聽完這話什麼滋味?(受刑罰。)受刑罰了,心如刀絞似的。就像人常說的,心如刀絞似的,那心跟刀剜似的,難受啊,不理解啊,『哎呀,神哪,我對你都這麼大的愛了,我這麼相信你,我又想這麼保護你,我這麼心疼你,我這麼愛你,你怎麼能這麼對待我呢?對我說「撒但,退我後邊去吧」,我是撒但嗎?我是人哪!我是跟隨你的人哪!我是跟隨你的跟隨者啊!你怎麼能把我看成撒但呢?而且這麼不近人意,讓我退後邊去吧,太難受了,太痛苦了!』神這麼處理,這麼對待這樣的事。通過這個事,你們看沒看見神對人類的信念,神是什麼態度?(定罪,審判,揭露。)明白了,是吧!神不喜歡,厭憎。不但是不喜歡、厭憎,還有一個最嚴重的,就是對這個事定罪呀!從神的這些表現當中,看沒看見神的性情?(看見了。)什麼性情?(公義聖潔的性情。)這個肯定是。還有呢?你說在神那兒作事,雖然說寬容、憐憫、忍耐、慈愛這些比較正面,或者對人來說比較受益、讓人覺得容易接受的神的所有所是,神時時流露,時時賜給人;但是人一旦觸犯了他的性情,觸犯了原則,出了原則,神怎麼對待?神定罪啊!神不給你模稜兩可的說法,說人這麼做是人的好心,沒有別的意思,就饒了他吧,這次就過去吧,在神那兒沒有這個。他沒有人那個中庸之道,沒有人意,沒有人意摻雜。一就是一,二就是二,對就是對的,錯就是錯的,沒有模稜兩可的東西……所以說,彼得說那一句話是什麼話啊?是蠢話,是無知的話,是代表撒但說的話。你看看,麻煩了吧!這就叫信念給人帶來的災禍,帶來的後果。問題嚴重不嚴重?(嚴重。)嚴重到什麼程度了?(抵擋神,做了撒但的出口。)做撒但的出口了。代表撒但,代替撒但抵擋神了,想拆毀神的工作。那你說,這一切主耶穌所作的如果正如彼得所說的,那這救贖人類的工作不就毀了嗎?彼得說這句話什麼性質啊?(打岔神的工作。)所以說,神毫不留情地,帶著怒氣說了一句話,這句話是定罪,也是審判,這裡有神的性情啊!那人有這樣的信念,信念裡帶著好心,帶著人的願望,帶著人美好的盼望,帶著很多人所認為的積極的、正面的這些好心、好的東西,都在裡面摻雜著,神稱不稱許?(不稱許。)這些東西都不錯呀,那為什麼神不稱許呀?這裡一方面人對神沒有真實的認識,這是大方向,因著人對神沒有真實的認識。另外一方面,從實際一方面來看呢,人對神所說的話、所作的事沒有真實的順服,也沒有真實的領會,就總想憑人意,『哎呀,神你別這樣作』,『哎呀,神你別那樣作』,『哎呀,神這樣作不太好吧,別傷著他』,『哎呀,這樣作不太如人意吧,這樣不太體諒人吧』,盡是人為的作法。這裡沒有順服,沒有真實的認識,沒有真實的敬畏,只有打岔,只有拆毀,沒有任何真實的信的成分。所以說,彼得說了這一句話,然後受了審判……」(摘自《具備真實的順服才是真正的信》)
從這段話中我才明白,彼得說那句話是因他對主耶穌上十字架的工作不明白,不認識神的全能主宰,不知神作工最終要達到的果效,對主沒真實的信與順服,憑著熱心、好心,攔阻主耶穌上十字架,充當了撒但的出口,扮演了撒但的角色,成了打岔拆毀神作工的人。雖然彼得當時是出於善意的信念,想保護主耶穌,但主耶穌並不接受彼得這份好心,也沒有體諒彼得的軟弱,而是嚴厲地說「撒但,退我後邊去吧!」,從中看到神的性情對誰都是公義的,並沒有因著彼得是主喜愛的門徒就饒恕遷就他,而是以威嚴審判的話直接揭露定罪。從主耶穌定罪彼得的這件事上,看到我們人的好心,熱心,有這樣的信念是要被神揭露審判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