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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年8月25日星期日

我還活在罪中,真的有資格進天國嗎


       編者的話:「你們覺得自己能進天國的舉手!」面對這樣的問話,我們該怎樣作答呢?其實每個信神的人都想舉手,希望自己能有個好的歸宿。然而,她因自己常犯罪認罪,活在罪中,遲遲沒有舉手,直到她找到了脫罪的路,才知道怎麼做才能進天國。

你相信自己能進天國嗎

       「你們覺得自己能進天國的舉手!」牧師站在講台上嚴肅地問我們。我還沒有反應過來,就發現大家幾乎都舉手了,我低下頭不敢看大家,更不敢看牧師,內心激烈地爭戰,是舉手還是不舉呢?我真的有資格進天國嗎?牧師雖然常講主耶穌的寶血是永遠有功效的,我們只要接受主的名,常常讀經、禱告、傳福音,熱心事奉,就能進天國。我也按著牧師教導的守晨禱、讀經,在教會裡傳福音、做事奉,並努力將十分之一向主獻上。但讓我苦惱的是,我還常常身不由己地犯罪:當說一不二的父親轄制我的生活時,我常常煩他,遠離他,甚至給他打一通電話都很難做到;在教會服事時,看到弟兄姊妹在牧師面前積極奉獻,但是過後對教會的事不管不問,只有我一個人去做時,心裡就感到委屈;和我一起住了七年的姊妹,我們常常因為一些瑣事和生活習慣不同而產生成見,不能互相包容饒恕,痛苦壓抑,最後只好選擇分開;等等。想想自己的這些表現,又想到主耶穌說:「只是我告訴你們,凡(有古卷在凡字下加:無緣無故地)向弟兄動怒的,難免受審判;……」(馬太福音5:22)「所以,你在祭壇上獻禮物的時候,若想起弟兄向你懷怨,就把禮物留在壇前,先去同弟兄和好,然後來獻禮物。」(馬太福音5:23-24)我為自己不能實行出主的話,始終放不下對別人的成見、埋怨,心裡感到很難受,覺得自己就是一個罪人,即使我去教會禱告、事奉,主又怎麼能悅納我這樣的獻祭?主來時,我肯定是受審判定罪的對象,又怎麼配進天國見神的面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