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0年3月11日星期三

關於基督徒靈修與生活方面的問答

   
   

       我每次禱告都有壓力,不知道該跟神說什麼,我想尋求一下這方面的真理,到底什麼是真實的禱告?怎麼禱告才是與神有真實的相交呢?


相關經文:

       「神是個靈(或無個字),所以拜他的必須用心靈和誠實拜他。」(約4:24)

相關神話:

       「什麼是真實的禱告呢?就是和神說心裡話,摸著神的心意和神交通,在神話上與神交通,感覺和神特別近,覺得神就在你的面前,覺得有話跟神說,心裡特別亮堂,感覺神特別可愛,你就特別受激勵,弟兄姊妹聽了有享受,就覺得你說的話是他的心裡話,是他要說的話,你所說就代替他要說的,這是真實的禱告。當你有真實的禱告之後,心裡就得平安,心裡就有享受,愛神的勁就能起來,覺得愛神是人生最有價值、最有意義的事,這證明你的禱告達到果效了。」

摘自《話在肉身顯現·關於禱告的實行》

       「禱告時得有一顆安靜在神面前的心,有一顆真誠的心,是和神有真實的交通、禱告,不是要你說好聽的話來欺哄神。禱告圍繞神現在要作成的,願神多開啟光照你,將自己的實際情形與難處帶到神面前禱告,包括和神立的心志。禱告不是為了走過程,乃是用一顆真心來尋求神,求神保守你的心,使你的心能夠時常安靜在神面前,在神給你擺設的環境當中使你能認識自己、恨惡自己、背叛自己,從而使你和神有一個正常的關係,真正成為一個愛神的人。」

摘自《話在肉身顯現·關於禱告的實行》

       「神對人要求的最低標準就是人能向他敞開心,人若將真心交給神向神說真心話,那神就願意在人身上作工,神要的不是人彎曲的心而是單純誠實的心。人對他不說真心話他就不感動人的心,也不在人身上作工,所以禱告最關鍵的就是能向神說真心話,將自己的缺欠或悖逆的性情向神訴說,向神完全敞開自己,這樣神才能對你的禱告感興趣,否則神會向你掩面的。禱告的最低標準是必須能維持你的心能安靜在神面前,心不離開神,或許這一個階段你沒有更新更高的看見,但你必須以禱告來維持現狀,不能倒退,這是最起碼必須達到的。」

摘自《話在肉身顯現·關於禱告的實行》

       「有些時候仰望神不是說有明確的語言求神作什麼,求神帶領什麼,或者求神保守,而是臨到一件事人就有一種真心的呼求。那這個時候神在作什麼呢?當人的心一動,人一有這個意念,『神哪,這個事我自己不會做,我不知道怎麼做,我軟弱,我消極』,人一動這樣的心思,人一動這樣的心思神是不是就知道了?當人動這樣的心思的時候,人的心是不是真誠的呢?人有這樣真誠的呼求的時候,神應不應允呢?別看人有時候沒動嘴,但是人動真心了,神就應允了。當人臨到一個難處特別棘手的時候,人無依無靠的時候,人覺得特別無助的時候,人把唯一的希望寄託在神的身上,人那個禱告是什麼樣的?人那個心態是什麼樣的?是不是真心的?那時候有沒有摻雜呀?當你把最後一根救命稻草寄託在神身上希望神幫助你的時候,那時候你的心才是真誠的,雖然你嘴裡沒說幾句話,但是你的心已經動了,就是你把真誠的心交給神了,神就垂聽。當神垂聽的時候,神看到了你的難處,神會開啟引導你,會幫助你。」

摘自《基督的座談紀要·年輕人應看透世界邪惡潮流》

       「禱告不是走走形式、走走過程或背背神話,就是說禱告不是學話、不是模仿,禱告必須得達到心能交給神,與神交心來接受神的感動。禱告要達到好的果效,必須建立在讀神話上,在神話裡禱告才能有更多的開啟與亮光。一次真實的禱告的表現是:對神所提出的要求有渴慕的心,而且願意達到,對神所恨惡的也能恨惡,在此基礎上加以認識,對神所闡明的真理有認識不模糊。禱告之後有心志、有信心、有認識、有實行的路,這才叫真實的禱告,這樣的禱告才達到果效了。但禱告必須建立在享受神話、在神話裡與神交通的基礎上,心能尋求神而安靜在神面前,這樣的禱告已經進入與神真實交通的地步。」

摘自《話在肉身顯現·關於禱告的實行》

       「我希望弟兄姊妹每天都能有真實的禱告,但這不是守規條,必須能達到一個果效。……你說:『神哪!我願意盡上我的本分,為你在我們身上得著榮耀,為你能在我們這班人身上得享見證,我只有為你獻上全人,求你在我們身上作工,讓我能真心愛你、滿足你,以你為追求目標。』你如果有這個負擔的時候神定會成全你,你不是單為自己禱告,還要為著遵行神旨意、為著愛神禱告,這樣的禱告最真實。」

摘自《話在肉身顯現·關於禱告的實行》

       「禱告不看你禱告的話說得多好,只要說心裡話,說實在話,根據你自己的難處說實在話,站在受造之物的角度上、站在順服的角度上說:『神哪,人的心太剛硬你知道,神哪,在這事上你引導我,你知道我有軟弱,我差得太多,不合你用,我有悖逆,一做就打岔你的工作,都是不合你心意的,求你作你自己的工作,我們只是配合配合……』這話你都說不出口你這人就完了。有人想:『我禱告還得分辨禱告得有沒有理智,這也禱告不成啊。』這沒事,操練一段時間就好了,禱告禱告有些話說得不合適了就知道了。」

摘自《基督的座談紀要·禱告的意義與實行》

       「禱告的內容是什麼呢?隨著你心裡的真實情形與聖靈所作的一步一步地禱告,按著神的心意與神對人的要求來與神交通。剛開始操練禱告的時候,先把自己的心給神,不求摸神的心意,只求能把心裡話向神訴說。你到神面前這樣說:『神啊!我以前悖逆你,今天才認識到,我真是敗壞可恨,以前都是虛度光陰,從今以後我要為你活著,活出有意義的人生,滿足你的心意。願你的靈一直在我身上作工,一直光照開啟我,讓我在你面前作剛強響亮的見證,讓撒但在我們身上能看見你的榮耀、看見你的見證、看見你得勝的證據。』這樣禱告的時候,你的心就完全得著了釋放,你有這樣的禱告之後,你的心與神更近了,若你能經常這樣禱告,聖靈在你身上必然作工。總這樣呼求,在神面前立心志,到有一天你的心志在神面前就能蒙悅納,你的心、你的全人都能被神得著了,最後你就成了一個被神成全的人。」

摘自《話在肉身顯現·關於禱告的實行》

       「你的靈生活越多,你的心越能被神的話佔有,總掛念著這些事,總以這些事為負擔,之後,再藉著靈生活把你的心裡話都向神訴說,你願意怎麼做,你心裡想的是啥,你對神的話有什麼認識、有什麼看法都向神說,一點也別隱藏,操練向神說心裡話、吐露真情,心裡有的儘管都說出來。你越這樣說,越覺得神可愛,你的心越被神吸引,這時你覺得只有神最親,無論如何你也離不開神。你天天作這樣的靈修,總也不忘記,似乎是你的終身大事,這樣,你的心才能被神的話佔有,這才叫被聖靈感動。似乎你的心總被神佔有,在你的心中總有你自己所愛的,誰也奪不去,此時神就真正活在你的裡面了,神在你的心裡就有了地位。」

摘自《話在肉身顯現·正常的靈生活將人帶入正軌》

没有评论:

发表评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