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是一名基督徒,我們家開了一家印花廠,投資一百多萬元。規模雖不大,但卻是我們的全部家當了。當時我們是在部隊管理區租的廠房,房東是部隊裡退伍的軍人。整個廠房約有八九千平方米,是又寬又長的單層鐵皮房。廠房成一排直線,房東把中間一段廠房租給一對年輕的夫妻,他們是做收布碎生意的。而我租在廠房最尾的一段,面積大概近一千平方米。其他的廠房都是房東自己在用,因為房東開了個粉碎布的加工廠(就是把布碎加工成毛)。因2015年的布匹生意不好做,賣的價錢很低,房東就把大量的貨庫存在廠房裡。加上我們兩家做的也都是跟布料有關的生意,因此廠房的各個角落都堆滿了布碎、布料,每個房間都堆積如山,布碎都是化纖材質的,特別容易燃燒。
2016年春節期間,工人都放假了,廠裡只有我弟弟(信神的)在幫忙看廠。2月27號12點30分,我弟弟火急火燎地打電話告訴我廠房著火了。這場大火不是無緣無故發生的,這幾天,我們租的廠房正在加蓋第二層,當時我看到房東僱傭的電焊工人在作業時噴出很大的火星,就一再提醒他們要小心,廠房裡堆滿了易燃物品,建議他們蓋上濕布,但是工人卻始終不當一回事,沒想到真的就發生火災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