每個人的一生都怕留下遺憾,但是很多時候,因著我們的無知、固執留下許多遺憾,我們往往會用「失去了才懂得珍惜」來安慰自己!但是事實上失去了就是失去了!
就拿信神一事來說,有許多人也知道舉頭三尺有神靈,但並沒有把信神的事放在心上,原因就是不知道人為什麼要信神?信神的重要性在哪兒?信與不信的結局有何區別?更多的人都為名利而追求,不願為自己的生命著想,乃至於一生之中都因「沒功夫」,而一次又一次地拒絕神的救恩,不知不覺中等到死亡與禍患逼近時,已是追悔莫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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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你 們 查 考 聖 經 ( 或 作 : 應 當 查 考 聖 經 ) , 因 你 們 以 為 內 中 有 永 生 ; 給 我 作 見 證 的 就 是 這 經 。然 而 , 你 們 不 肯 到 我 這 裡 來 得 生 命 。」約 翰 福 音 5:39-40

可是最近,我發現自己也用「刺」扎人了。記得有天晚上,我把寫好的兩份傳福音講道稿給與我一起配合工作的姊妹看,讓她給把把關。沒想到,姊妹看後把我寫的講道稿完全否定了。當時我心裡想:什麼?我寫得全錯了?不至於那麼差勁吧!就算是我寫的講道稿裡面有問題,但也不至於被全盤否認啊!於是,我緊皺眉頭板著臉生氣地對姊妹說:「你沒看明白,就全否認,這樣不合適,你還是再看看,看明白了再說。」說完,我蹭地站起來,臨走又丟下一句:「你好好看完想清楚再說。」就匆匆離開了她的房間。回房後,回想剛才那一幕自己心裡有些受責備:剛才姊妹否認了我的觀點,我就流露血氣,傷害了姊妹,而且都快凌晨了,我還讓姊妹繼續看稿子,讓她看準了再說,一點理解、擔諒的心都沒有,是不是太過分了……可又一想,這兩份講道稿我費盡心思寫了挺長時間,你幾句話就給我否了,我實在接受不了……接下來的日子我們再見面時,彼此都感到尷尬,在配合教會工作時,也感到有些費勁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