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曾是一名家庭教會的講道人,在牧養教會的同時,我也在苦盼主耶穌的重歸。一次我聽到有人說:「現在『東方閃電』見證主耶穌已經回來了,道成肉身發表真理作了末世的審判工作,不少真心信主的弟兄姊妹都去信了『東方閃電』……」我感到不可思議:主回來啦?怎麼可能呢?主再來應該是復活後的靈體駕雲降臨公開向我們顯現,我們沒有看見這樣的景象,怎麼說主已經道成肉身回來作工了呢?就這樣,我一直都沒有尋求「東方閃電」的道。
「你 們 查 考 聖 經 ( 或 作 : 應 當 查 考 聖 經 ) , 因 你 們 以 為 內 中 有 永 生 ; 給 我 作 見 證 的 就 是 這 經 。然 而 , 你 們 不 肯 到 我 這 裡 來 得 生 命 。」約 翰 福 音 5:39-40
小品/相声
2019年8月23日星期五
2019年8月22日星期四
基督教會電影《我是好人!》預告片
基督徒楊慧欣從小就喜歡做好人,不願得罪人。她與人相處友善、隨和,因此她自認為自己是好人。當她接受神的末世福音後,經歷了神話語的審判刑罰,這才幡然醒悟,認識到自己並不是真正的好人,而是一個憑撒但哲學活著,最自私、最詭詐的老好人,便立定心志追求真理,做一個誠實正直的好人……楊慧欣究竟經歷了哪些事,能讓她有如此大的轉變?
2019年8月21日星期三
問題(2)到底怎樣實行才能達到明白真理、得著真理呢?
神話答案:
「明白神話相當不簡單,不是從字面把神話解釋個天花亂墜就算是明白神話了,字面再解釋也是人的想像、人的思維,沒有用!解釋神話得怎麼解釋?明白神話得怎麼明白?明白神話關鍵是在神話裡明白神話,神每說一句話他保證不是只說一句籠統的話就完事了,裡邊都有具體內容,這具體內容保證在神話裡還有揭示,也可能是用其他方式說到的,神發表真理的方式人測不透,神話裡特別深奧,用人的思維方式不好測透。每一方面的真理只要人下功夫都能找出完整的意思,剩下的細節就是在經歷中靠聖靈再開啟你明白具體的情形,就完全補足了。一方面是從神話裡明白神話,從神話裡找具體內容,一方面是藉著經歷神話得聖靈的開啟明白神話的含義,真正明白神話主要從這兩方面來達到果效。你如果從字面解釋或者從你的思維想像裡解釋,即使你解釋得天花亂墜也不是真正明白,弄不好還會斷章取義謬解了神話,那更麻煩了,是不是?所以說,得著真理主要是從認識神話上蒙聖靈開啟得著的,不是從字面上明白明白、解釋解釋就算得著真理了,如果從字面解釋還用聖靈開啟幹什麼,只具備一定文化水平就可以了,那沒文化的人還麻煩了呢!神的作工不是人的頭腦能測透的,主要還是靠聖靈開啟對神話才有真實的認識,這是得著真理的過程。」
摘自《座談紀要·怎樣認識人的本性》
2019年8月20日星期二
問題(6)聰明童女得到什麼賞賜?愚拙童女是否會落入災難中?
相關神話:
「在我這個人受膏之後,你們跟從了我(這時我是羔羊),所以你們在我的帶領之下,領會了各種各樣的痛苦、災難,世人的棄絕、毀謗,家庭的棄絕,而且在我的祝福之中生活,這些都是羔羊婚娶的筵席,因我帶領你們所作的,都是為了得著你們,所以用婚娶的筵席。但這些都是筵席的一部分,在以後,也可說成是在今天,你們所享受的、你們所得到的、你們與我同掌王權都是筵席。我的愛臨到一切愛我的人身上,凡我愛的,必存到永遠,永不廢去,永遠在我的愛中,是永遠!」
摘自基督起初的發表與見證
2019年8月19日星期一
2019年8月18日星期日
聖經中的「重生」是指什麼?
提起「重生」,相信主內的弟兄姊妹都知道,也應該會想到經上記載的主耶穌和尼哥底母的一段對話:「耶穌回答說:『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,人若不重生,就不能見神的國。』尼哥底母說:『人已經老了,如何能重生呢?豈能再進母腹生出來嗎?』」(約翰福音3:3-4)我們都知道,所謂的重生絕對不是尼哥底母所領受的,從母腹裡重新再生一遍的意思,那麼重生又是指什麼說的呢?有的弟兄姊妹認為:「主耶穌已經擔當了我們的罪,我們信主得著了主的救贖,不再被律法定罪,我們就重生了。」還有的弟兄姊妹認為:「只要我們將自己犯過的所有罪在主的面前一一痛哭流淚地悔改認罪,再接受施洗,主就會赦免我們的罪,賜給我們一個新的生命,這樣我們就得以重生了。」
曾經我也是這樣領受的,但是心裡總有一種不踏實,總在想:我向主悔改認罪就是重生了,真的這麼簡單嗎?如果是這樣的話為什麼經文還記載說:「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。」(希伯來書12:14)從中看到,主耶穌還是要我們追求得潔淨,而不僅僅是認罪。想想現在整個教會的信徒,多數人都天天跟主認罪,但是罪不但沒有減少反而與日俱增,甚至就連牧師長老、同工之間都在爭名奪利,勾心鬥角,排斥異己,偷吃祭物,弟兄姊妹之間更是嫉妒紛爭,隨意論斷人、定罪人,追求邪惡潮流,事奉瑪門……為什麼我們明知道這些不符合主的教導卻行不出來呢?就我們這樣一個被罪捆綁的老舊人能是得著重生的人嗎?
2019年8月17日星期六
讀路加福音18章10-14節有感
路加福音18章10-14節記載:「有兩個人上殿裡去禱告:一個是法利賽人,一個是稅吏。法利賽人站著,自言自語地禱告說:『神啊,我感謝你,我不像別人勒索、不義、姦淫,也不像這個稅吏。我一個禮拜禁食兩次,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。』那稅吏遠遠地站著,連舉目望天也不敢,只捶著胸說:『神啊,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!』我告訴你們,這人回家去比那人倒算為義了。因為,凡自高的,必降為卑;自卑的,必升為高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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