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你 們 查 考 聖 經 ( 或 作 : 應 當 查 考 聖 經 ) , 因 你 們 以 為 內 中 有 永 生 ; 給 我 作 見 證 的 就 是 這 經 。然 而 , 你 們 不 肯 到 我 這 裡 來 得 生 命 。」約 翰 福 音 5:39-40
小品/相声
2019年8月30日星期五
2019年8月29日星期四
2019福音電影《媽媽的愛太偉大》如何正確教育孩子【預告片】
2019年8月28日星期三
巨額賠償金引發的家庭矛盾終於平息了
因利益產生怨恨
「媽,聽堂叔說咱家裡的田地被政府徵收了?政府給了多少賠償款啊?」
「18萬……」
「這麼大的事你怎麼不跟我和丈夫說一下呢?這賠償款應該有我們家一份,你是不是也要分給我們一些?」
「不是我不給你,你弟弟還沒結婚,我要把錢留給你弟弟結婚用。」
「我家買房子欠了20多萬外債,也急需用錢啊!田地有我的一份,你得把我那份錢給我。」
「你就是強行要這個錢,我也不會給你的!」
「哎……」
2019年8月27日星期二
基督徒婚姻:神帶領我走出婚外情,重獲家庭幸福(下)
玩婚外情的後果
郝姊妹繼續跟我交通:「弟兄,咱們是基督徒,尊重婚姻是神對我們每一個人的要求,是有良心理智、有人性的人該做到的。可因著撒但的敗壞,我們的道德淪喪,人格、尊嚴都失去了,把反面事物當作正面事物對待,不再尊重婚姻而是隨意踐踏婚姻。聖經中說:『婚姻,人人都當尊重,床也不可污穢;因為苟合行淫的人,神必要審判。』(希伯來書13:4)我們的婚姻是神命定的,神是根據我們雙方的命運與使命而安排的。既然我們已步入婚姻,夫妻雙方就應互相尊重、彼此相愛,守住我們做人的底線,這樣我們的生活才能幸福快樂。凡違背神的要求,踐踏婚姻的都是神所厭憎、恨惡的,這樣的人即使享樂一時,但也不會有好結果的。就像有的人因搞婚外情導致妻離子散;有的因為婚外情而導致被報復、情殺;有的人因著搞淫亂,得了各種性病……這樣的事例在生活中太多了,這些事實告訴我們,搞婚外情這是個邪道。你信神也快兩個月了,得趕緊懸崖勒馬,向神悔改,否則,神要是不搭理咱們,這不就麻煩了嗎?」
2019年8月26日星期一
基督徒婚姻:神帶領我走出婚外情,重獲家庭幸福(上)
陷入婚外情的漩渦
我經常和工友一起去外面吃喝玩樂,常聽工友說「對酒當歌,人生幾何」「人生苦短,何不及時行樂」,漸漸地,我也被感染了,覺得人活一輩子挺短的,何不趁著現在年輕好好享受一下,這樣也不枉活一生哪!特別是看到很多年輕人得癌症,或者出意外死去,我就感到唏噓不已,覺得他們沒享受到什麼就這樣走了,實在可惜。於是,我更覺得要好好享受人生,在工友們的慫恿下,我背著妻子找了個情人。
自從有了情人,我幾乎每天都跟她視頻聊天,慢慢地,我的心完全被女朋友佔有了,妻子、孩子都被我忽略了。為了和女朋友聊天,我常常背著妻子去海邊、停車場和公園,一直聊到手機沒電才不得不回家,就這樣,我完全陷入婚外情的漩渦裡。我的反常引起了妻子的懷疑,妻子開始查我電話的聊天記錄,最後發現我在外面有了女朋友,並且看見了我和女朋友的照片,從此,家庭失去了往日的安寧。妻子每天見到我就哭、鬧,我下班回家晚一會兒,妻子就喋喋不休,質問我為什麼回來這麼晚,是不是和那女人見面了,還說我一點都不顧及她的感受。接下來,妻子一天幾十個電話追蹤、查崗,讓我特別反感,我總是拿女朋友的溫柔體貼和妻子相比,就越發覺得妻子不好。妻子的吵鬧不但沒有喚醒我的良知,反而讓我覺得妻子的思想太落後了。妻子見硬的不行又跟我來軟的,苦口婆心好言相勸,可我是油鹽不進,不承認自己有錯,心想:「你這女人太不可理喻了,現在這個時代,沒有婚外情的男人都被人瞧不起被認為是沒本事的人。我能找到情人,證明你丈夫我有本事。」
2019年8月25日星期日
我還活在罪中,真的有資格進天國嗎
編者的話:「你們覺得自己能進天國的舉手!」面對這樣的問話,我們該怎樣作答呢?其實每個信神的人都想舉手,希望自己能有個好的歸宿。然而,她因自己常犯罪認罪,活在罪中,遲遲沒有舉手,直到她找到了脫罪的路,才知道怎麼做才能進天國。
你相信自己能進天國嗎
「你們覺得自己能進天國的舉手!」牧師站在講台上嚴肅地問我們。我還沒有反應過來,就發現大家幾乎都舉手了,我低下頭不敢看大家,更不敢看牧師,內心激烈地爭戰,是舉手還是不舉呢?我真的有資格進天國嗎?牧師雖然常講主耶穌的寶血是永遠有功效的,我們只要接受主的名,常常讀經、禱告、傳福音,熱心事奉,就能進天國。我也按著牧師教導的守晨禱、讀經,在教會裡傳福音、做事奉,並努力將十分之一向主獻上。但讓我苦惱的是,我還常常身不由己地犯罪:當說一不二的父親轄制我的生活時,我常常煩他,遠離他,甚至給他打一通電話都很難做到;在教會服事時,看到弟兄姊妹在牧師面前積極奉獻,但是過後對教會的事不管不問,只有我一個人去做時,心裡就感到委屈;和我一起住了七年的姊妹,我們常常因為一些瑣事和生活習慣不同而產生成見,不能互相包容饒恕,痛苦壓抑,最後只好選擇分開;等等。想想自己的這些表現,又想到主耶穌說:「只是我告訴你們,凡(有古卷在凡字下加:無緣無故地)向弟兄動怒的,難免受審判;……」(馬太福音5:22)「所以,你在祭壇上獻禮物的時候,若想起弟兄向你懷怨,就把禮物留在壇前,先去同弟兄和好,然後來獻禮物。」(馬太福音5:23-24)我為自己不能實行出主的話,始終放不下對別人的成見、埋怨,心裡感到很難受,覺得自己就是一個罪人,即使我去教會禱告、事奉,主又怎麼能悅納我這樣的獻祭?主來時,我肯定是受審判定罪的對象,又怎麼配進天國見神的面呢?
2019年8月24日星期六
原來,啟示錄預言「不可加添」應該這樣理解
聽到主來,猶豫徘徊
信主後,牧師常跟我們說:「現在是末世了,主就要回來了,我們不要出去聽道,因為啟示錄22章18-19節說:『我向一切聽見這書上預言的作見證,若有人在這預言上加添什麼,神必將寫在這書上的災禍加在他身上;這書上的預言,若有人刪去什麼,神必從這書上所寫的生命樹和聖城刪去他的份。』神的話都在聖經裡了,聖經不可以加添,也不可以刪減,凡在聖經上加添刪減的,這樣的人進不了天國。我們信神只看聖經就夠了,不需要到外面再去尋求了。」牧師的話深種在我心裡,於是我就一直聽牧師的話,不去別處聚會聽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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