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 強
引 言
順服神是每一位虔誠基督徒該實行進入的一項重要的真理。那在生活中當我們的利益受損時,我們該怎樣放下對神的無理要求真實地順服神呢?基督徒林強的經歷將帶給我們答案。
佔地款被堂哥冒領,想方設法難要回
一次偶然的機會,我從老鄉口中得知,我老家的土地和祖墳早在一年前就被電廠佔用,電廠補償了我們兩萬五千元,但這些補償款都被我堂哥冒領了。老鄉還說現在政府正在測繪每家的土地面積,要重新發放土地證,並且土地確認權都快結束了,而堂哥竟瞞著我們準備把三十年前我們借給他的土地也劃到他家,還有我家的另外兩塊地幾年前就被堂哥霸佔蓋了養殖場,無法登記到土地證上。
發生這麼大的事,作為當事人的我們卻被堂哥蒙在鼓裡,我很生氣。但我想到自己是基督徒,不能憑血氣對待,得好好跟堂哥交涉,希望他能退還給我們一萬五千元。可沒想到給堂哥打電話說起這事,他竟然罵罵咧咧地說只給一萬元,至於被他霸佔蓋了養殖場的地,他絲毫沒有退還的意思。
看到堂哥蠻橫不講理,我和家人都很著急,商量回老家直接把借給堂哥的土地收回來。可回去後才知道,借給堂哥的大部分土地早就被堂哥私下和別人家的地換了,如今土地的主人根本不認識我們,不可能同意我們換地的要求。妹夫給我們出主意,讓我們把堂哥的養殖場挖掉,可我和母親都是信神的人,覺得用這種手段做事沒有聖徒體統。接著,我們又商量通過法律程序解決,但又想到打官司堂哥要承擔法律責任,我們兩家人的關係也會鬧得越來越僵,這樣也不好啊……總之,想了好幾個辦法,但沒有一個可行的。眼看土地確認權就快結束了,而我們家的土地又很難收回來,我們一家人急得像熱鍋上的螞蟻,不知該怎麼辦了。
順服神,是真心還是假意?
束手無策時,我突然想到神的話說:「人每天該去哪兒,每天要做什麼,碰到什麼人、什麼事,要說哪些話,要發生哪些事,是人能預料得到的嗎?可以說,人不但不能預知這一切的發生,更不能控制事情如何發展,這些不能預料得到的事在人的生活中屢見不鮮、頻頻發生。這些『生活瑣事』的發生與發展方式或規律在不斷地提示著人類:任何一件事情的出現都不是偶然的,它發展的過程與它的必然性都不以人的意願而轉移。」(摘自《獨一無二的神自己 三》)
揣摩著神的話我意識到,每天臨到的人事物都不是我們人能左右的,也不是偶然發生的,而都在神的擺佈主宰之中。想想堂哥雖然無情無義、利慾薰心,想霸佔我們的佔地款和土地,但神藉著老鄉的口在不經意間讓我得知了這件事,以便我及時去處理,否則再耽擱幾個月,一旦土地確認權結束,說什麼也晚了,這不都是神的奇妙安排嗎?想到這兒,我突然意識到自己在處理這件事時沒有禱告依靠神,只是憑自己的頭腦去討要佔地款,結果處處碰壁。既然神擺佈周圍人事物讓我知道了這件事,相信神也會為我開闢出路,我應該把這件事交在神手中,順服神的主宰安排。想到這兒,我向神禱告說:「神啊,我知道你是全能的,憑我們自己什麼也做不了,我只願把這件事交在你的手中,順服你的擺佈安排……」
後來,我母親又去村委會找隊長調解,隊長答應把堂哥叫來當面調解,並與我們約好了時間、地點。可到了約定時間,隊長卻沒來,我們給他打電話他也不接,就只好去他家找他,可隊長的老婆卻攔著不讓見,說隊長喝醉了。無奈,我們又去堂哥家,只見他家大門緊鎖。這時我才明白,原來隊長是在應付我們,他根本就不想調解,堂哥之前說還給我們一萬元,可現在看來,他是一分錢都不想給。回到家,我是又氣又恨,氣隊長用花言巧語糊弄我們,也恨堂哥太無賴,太沒有良心。
接連的碰壁使我不知所措,我不禁想:「怎麼會這樣呢?我都把這件事交託給神,願意順服神的擺佈安排了,怎麼沒看到神的作為呢?」此時,我不禁有些失望。
之後,我看到神的話說:「人對神總有要求,總按自己的觀念來要求神這麼作那麼作,讓神按著你的意思去拯救你,去憐憫你,去愛你,去恩待你,你是在用自己的意思、自己的方式要求神,讓神順服你,這是什麼問題?你這是在信神嗎?你信的純屬是你自己,你心裡沒有神,沒有什麼真理可言。」(摘自《人對神的要求太多》)看了神的話我突然明白了,在要回佔地款和土地這件事上,我沒看到神給我開闢出路就對神失望了,原來這是因為我對神有要求,沒有真實的順服。回想當我認識到每天臨到的人事物、環境都由神主宰安排時,我就想讓神幫我把這件事辦成,出於這個目的,我才禱告向神交託,說願意順服神的擺佈安排。現在看我這哪是在順服神啊,分明就是在要求神,是在利用神滿足我的慾望,真是一點兒理智都沒有。揣摩著神的話我明白了,真實的順服神沒有個人的存心、摻雜,不管事情的結果是好是壞,都能接受、順服神的擺佈、安排。認識到這些,我不願再要求神了,接下來不管佔地款和土地能不能收回來,我都願從中尋求神的心意,不埋怨神,順服神的主宰與安排。於是我向神禱告:「神啊,願你帶領我學會經歷這樣的人事物、環境,不管結果怎麼樣,都能對你有真實的順服……」
隨後,我和母親又一起交通了神的話,明白了佔地款和土地收不回來也有神的美意,我們願存著順服神的心去經歷神的作工。沒想到當我們的觀點轉變後,不知不覺事情有了轉機。一次,母親碰到了副隊長,就向他說了堂哥冒領我家佔地款的事,副隊長吃驚地說:「那是你的地嗎?要是你的地,他冒領就應該退給你!」副隊長還說有什麼不清楚的可以隨時找他。我知道事情能有這點轉機是神的作為,我願意繼續去經歷。
再次檢驗,除去摻雜
接下來的一段時間裡,母親又去村委會找了很多次,村幹部還是不主動出面調解這事,有時我們找到了隊長卻找不到堂哥,有時找到了堂哥可隊長又不在家。就這樣,問題總也得不到解決。面對這種局面,我心裡不由得感到一陣陣悲涼、無助,「唉!我們離開老家已經三十多年了,和村幹部都沒什麼交情,要是隊長和堂哥串通好故意不解決這個問題,這錢和地恐怕都很難要回來呀!」就這樣,我又活在了愁苦當中,心想:「為什麼總這麼不順呢?不知道錢和地還能不能要回來?」一想到這裡,我立馬感到一陣陣心痛,不敢再想下去了……
我意識到自己的情形不對了,就又和母親一起讀神的話:「在約伯的心中深深地認為他的一切都來源於神的賜福,並不是他勞碌所得,所以,他並不以所得的賜福為資本,而是以盡心盡力地持守自己當守的道為生存的原則。他寶愛、感謝神的賜福,但他並不貪戀或索取更多的賜福,這是他對待家產的態度。他既不為得賜福而做什麼,也不為沒有或失掉賜福而煩惱、憂傷過;他既不因著神的賜福而欣喜若狂、忘乎所以,也不因著常常享受賜福而忽略了神的道,忘了神的恩。」(摘自《神的作工、神的性情與神自己 二》)約伯對待家產的態度深深地觸動了我,約伯擁有萬貫家產,可當他失去所有的家產時,他沒說一句埋怨神的話,而是從神領受,順服神的主宰安排,俯伏在神面前說出「賞賜的是耶和華,收取的也是耶和華;耶和華的名是應當稱頌的」(約伯記1:21)「難道我們從神手裡得福,不也受禍嗎?」(約伯記2:10)這樣的話。無論神是賜給還是剝奪,約伯都甘願順服,一直把遵行神的道——敬畏神遠離惡放在首位,約伯真是太有理智了!看到約伯對神無條件的順服,我也知道自己應該怎樣對待家產了:今天這筆佔地款和土地能不能要回來都在神手中,若是要不回來,那就說明這些錢和地不屬於我,不是我該得的,那我就不要再去爭了,我要學會放手,順服神的安排,把遵行神的道放在第一位;若這些錢和地是神命定給我的,是我該得的,不管期間發生什麼事,有多少攔阻,我只管把自己該配合的都做到,這些東西自然都會歸給我。當我和母親明白了神的心意後,心裡都坦然了,也有了效法約伯的信心,願意從心裡順服神的主宰安排。
完全順服,事情逆轉
後來,我和母親又去找隊長調解,但我們的心態和以往不一樣了,每次我們都禱告神,願意真心順服神的主宰,不再要求神按我們的意思來。沒想到當我們這樣實行時,事情發生了大逆轉!換了我家地的那幾個人,之前說什麼也不願意把地跟我們換回來,現在竟然主動要求把地換回來,沒幾天這事就順利解決了。之前村委會總是和堂哥串通一氣,對我們避而不見,現在也願意主動出面調解。堂哥把冒領的佔地款也退還給我們一萬三千元,還把他們蓋了養殖場的旱地(原本屬於我們的)如數用他家的水田跟我們換了,而且還給我家的地正好和我們原來的地挨著,這樣我家的地全連在了一起。更巧的是,我家地的旁邊是一家種樹苗的,家主看到我家的地和他種樹苗的地緊挨著,就租下了我家的地,這樣我們在外地上班也省心了。
通過經歷這件事,我對神的全能主宰有了一些真實的體會,對受造之物該如何順服造物主也有了一些實際認識。我真實地體會到了,外表看似不合我們觀念的人事物,背後都隱藏著神對我們最實際的愛,神正是藉著這些不合我們觀念的事來潔淨、變化我們,當我們存著順服的心實行、經歷神的話時,就能明白真理對神的全能主宰有真實的認識。感謝神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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